内地客户购买香港豪宅别墅需付税项:物业买卖印花税(厘印费)、额外印花税(如在3年内出售)、买家印花税(楼价的15%)、律师费
新旧税率对比(买卖印花税) | ||
物 业 售 价 或 价 值〔以 较 高 者 为准〕 | 旧税率 | 新 税 率 |
2,000,000 元 或 以 内 | 100 | 1.50% |
2,000,001 元 至 3,000,000 元 | 1.5% | 3.00% |
3,000,001元 至 4,000,000 元 | 2.25% | 4.50% |
4,000,001 元 至 6,000,000 元 | 3% | 6.00% |
6,000,001 元 至 20,000,000 元 | 3.75% | 7.50% |
20,000,001 元 或 以 上 | 4.25% | 8.50% |
补充:香港政府于2016年11月5日推出新住宅印花税措施,将住宅物业交易的从价印花税税率提高至划一百分之十五,并沿用双倍从价印花税机制的豁免安排。在新税推出后,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买家购买香港住宅物业,须缴付买家印花税及新住宅印花税各划一百分之十五的税率,即共须缴付百分之三十的印花税。 | ||||
买家印花税 | 划一印花税 | 物业买卖印花税 | 额外印花税 | |
征税对象 | 非香港永久居民 公司名义买家 |
非香港永久居民 公司名义买家 二套房买家 |
香港永久居民的首套房 | 所有买家 |
支付方 | 买方 | 买方 | 买方 | 业主 |
税率 | 成交价的15% | 成交价的15% | 200万以下:100元 300万以下:1.5% 税率随总价递增 2000万以上:4.25% |
6个月内转卖20% 6至12个月转卖15% 12至36个月转卖10% 36个月后转卖无需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