购买香港二手房的流程及注意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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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二手楼交易流程

一、看房

如果选择了委托地产代理帮忙找房及看房,买家就须签署看房纸,这是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的指引及要求,目的在于保障买家及代理双方之利益。因此要小心,不要经不同的代理看同一个单位,以免引起要付双份佣金的后果。

在看房的过程中,买家要小心谨慎,以下是一些应注意的事项:

审查单位及楼宇是否合适,如单位间隔、座向、景观、用料、装修、附送设备、楼宇设施、楼宇维修状况、环境。

应该注意看房时的天气,尽可能看两次以上,分别在阴晴天各看房一次。

晴天看房,可以看清楚单位外望的景观。

雨天看房,可以查看单位有没有渗水。

查看单位有否违例建筑、有没有僭建、间隔结构曾否作改动。查询物业用途,有否列明物业作住宅用途。如有怀疑可向代理查询,代理有责任提供有关物业的所有资料,屋宇署亦有相关纪录可查册。查核清楚大厦公契,了解清楚个别单位的业主是否要承担维修的费用。 查询物业是否负资产。

二、进行交易须知

对于一般人来说,可能不太熟识购买物业的交易程序,即使是委托代理的买家得到了代理的协助,但也最好了解一下交易的程序以保障自己的利益。以下列了数个要注意的事项:

买楼前,决定清楚自己所选的业权结构,是联权共有还是分权共有。

1、联权共有:业权由两人共有,其中一方死去后,其业权会自动由另一方的业权拥有人所得。

2、分权共有:业权是可分割的,物业由各业主各占一个比例。假若其中一位业主去世,其业权会自动由其遗产受益人所拥有,而并不是由其它业主共同拥有。

认清整个买卖程序,以及须签署的法律文件:

1、临时买卖合约:买卖双方就物业交易的条款及楼价达成协议后所签订的合约。买方要付予卖方临时订金(细订),一般为房价3-5%。

2、正式买卖合约:一般在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后14日内,买卖双方要签署正式买卖合约。买方要付予卖方大订,一般为房价之10%。

3、按揭契约:买方须于交易完成当日或之前已签署按揭契约。银行会于买方签定按揭契约后,代表买方将借贷的款项付予卖方。而楼契亦则由按揭银行保管,直至买方将全部贷款还清为止。

三、交割-请参考“购买香港一手房的流程及注意事项”

四、买卖流程:

1.买方(透过代理)与卖方议价及洽谈各项条款

2.签订临时买卖合约,支付细订(一般为楼价之3-5%)

3.签订临时合约后14天内,买卖双方签署正式买卖合约,买方付予卖方大订(一般为楼价之10%减去细订已付的数目后所得的余数,便是应缴付之大订。细订加上大订,通常是楼价的一成。)

4.打厘印、缴付印花税及于土地注册处登记合约

5.买卖双方协议正式完成交易日期 (通常签署正式买卖合约后一个月内)

6.买方律师审核业权

7.买方律师草拟楼契,由卖方律师审核确保无误

8.成交前一日,买方前往单位验楼,查看一切是否妥当

9.正式完成交易日

10.买卖双方签署楼契

买方律师将楼价余数交给卖方律师

卖方将物业交吉及交还单位钥匙予买方(交吉日期不定,可由双方协议)

11.打厘印及于土地注册处登记该楼契

12.完成交易